本报记者 冯砚农 通讯员 张汉青 姜明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的品牌意识逐增强。在很多消费者眼里,到冠名为特定品牌专卖店里消费意味着品质和质量保证。然而,记者采访发现,一些品牌专卖店在经营特定品牌的同时,还做起了其它品牌的生意。
消费者投诉>>专柜买到“杂牌货”
荣成市的张女士在一家商场的某著名品牌床品专柜购买了2张床单,后来无意间发现,床单标签上标注的是烟台产的床单,并不是她所要购买的江苏产的著名品牌,于是找出购物小票核对,小票上标注的却是江苏著名品牌,“难道是商家故意欺骗自己?”
为了一探究竟,张女士再次来到商场的专柜点名购买江苏著名品牌床单,商家提供给张女士的依旧是烟台产的床单。张女士认为,商场是故意欺骗消费者,假借著名品牌的幌子销售普通商品。张女士再次购买了2张床单,并携带相关证据向消协投诉。
市民滕先生也遭遇到类似的事情,前不久,他在荣成香港金大福珠宝经营店里买到的却是“金嘉福”品牌黄金首饰。据了解,今年以来,荣成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市消费者协会先后接到16起专卖店里销售“杂牌”的投诉和举报。
卖家透露>>用“杂牌”平衡利润
23日,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品牌专卖店,发现有不少品牌专卖店在销售其它品牌的产品。在新威路一大型商场的某女鞋专柜内,赫然摆放着其它品牌的女鞋。销售人员解释,“不是杂牌,是这个牌子的其它系列。”记者仔细观察发现,销售人员口中的“同品牌、不同系列”竟然连产地都不一样。“一个在广州,一个在上海。”
在青岛中路一家服装专卖店内,记者看到,店内贴着四五种服装品牌的宣传画。专卖店的销售人员称,知名品牌的商品价格通常很高,因此销量不是很好,“想维持生意只好拿些杂牌货来平衡利润,这样也能吸引不同层次的消费者。”另据其透露,在出售商品时,因为每件商品都有标牌,她们一般不另外告知消费者。
据荣成工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以往检查结果总结来看,品牌专卖店“不专一”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专卖店内除出售授权代理的专卖品牌外,还搭售其他品牌的产品;另一种则是出售品牌名称款式与真名牌一样的假名牌。而无论哪种搭售方式,对于经营者来说,都是因为利益驱使。消费者都是奔着品牌而来,却买到了“杂牌”,产生消费争议也是必然的事情。
工商提醒>>消费被误导可投诉
“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专卖店销售杂牌货这种经营方式作出过禁止。”据荣成市消协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按照我国相关法规,只要经营者所经营的产品不超出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专卖店不一定非要卖“专一”品牌,专卖与否是企业的自主经营行为。
尽管如此,销售人员仍应该尽到提醒义务。如果销售人员本知情,却故意混淆品牌概念、引导消费者购买到仿冒品,那么保留好证据,消费者可以到消协进行投诉。
荣成市工商局、荣成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在专卖店购物时要注意选购商品的品牌和品质,并仔细查验商品标签或说明书,对是否符合特定品牌的质量要求进行常规确认,防止买到不称心的“杂牌货”。消费者一旦发现专卖店有以专卖为幌子,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进行消费欺诈的行为,要及时向消协投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