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赴外地参加了一个交流会议。晚饭后闲来无事,就到附近的一家超市购置了些当地特产,准备回去后分送给亲友。
回到住处,笔者发现酒店内设的礼品商场人头攒动,热闹非凡。笔者有些好奇,忍不住也跟了进去。转了一圈后发现,该礼品商场的商品在附近的超市都有出售,而且也看不出与超市的有何不同,但是价格比超市的要高出很多。这不是明摆着“宰人”吗?大惑不解之际,忽然一个告示牌映入眼帘———购物可计入会议发票。原来如此!外面的东西再便宜,花的是自己的钱;里面的东西再贵,可以找公家报销,不用自己掏一分钱。 (徐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