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10月25日讯(记者 陶相银 通讯员 李世成) 威海市交警支队对市区城市道路运载煤炭车辆的通行时间和路线进行了设定。即日起,运载煤炭的车辆在市区的城市道路上准许通行的时间段为8:30—16:30及19:00—次日7:00,以避开早、晚的交通高峰期。
向第一热电厂运煤车辆的通行路线:货运码头—疏港路—齐鲁大道—黄海路—珠海路—环山路—福山路—科技路—热电厂,原路返回。冬季备用路线为货运码头—疏港路—齐鲁大道—海滨路—世昌大道—福山路—科技路—热电厂,原路返回。
向第二热电厂运煤车辆的通行路线:货运码头—疏港路—齐鲁大道—青岛路—平度路,原路返回。
向博通热电厂运煤车辆的通行路线:送煤路线为货运码头—疏港路—乳山路—青岛路—博通热电厂;返回路线为青岛路—齐鲁大道—疏港路—货运码头。
冬季备用路线货运码头—疏港路—齐鲁大道—青岛路。
威海市区疏港路以西、珠海路以北、福山路以东区域,除以上规定路线外,其它道路禁止运载煤炭车辆通行。冬季备用路线按冬季道路情况和热电厂用煤需求,由用煤热电厂报交警支队批准后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