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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费维持去年收费标准
居民每平米实交20元
  • 2011年10月2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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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0月25日讯(记者 景佳) 今年菏泽集中供暖费仍旧维持去年标准,居民每平米实交20元。

    张昌显说,开始供暖前,热力公司收取两个费用:管网建设费和取暖费。管网建设费收费标准执行(菏政办字[2008]9号)文规定,居民供热:15元/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其他供热:2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取暖费收费标准分为两类,一类未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用户,另一类是准备按计量收费的热用户。前者收费标准仍执行(菏价格发[2008]30号)规定,居民供热价格27元/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其中居民实交20元/平方米,非居民供热价格3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后者按照(菏价格发[2010]44号)文规定,实行两部制供热试行价格。

    据介绍,无论是按面积收费,还是按计量收费,热用户都须在供暖前按面积预付取暖费,供暖结束后,据实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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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小区为单位申请
居民每平米实交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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