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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马志伟做客市长热线———
“可投诉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
  • 2011年10月2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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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凤仪 摄

    本报菏泽10月25日讯(记者 李凤仪) 25日上午,菏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马志伟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做客市长热线,为市民解读相关政策并回答市民提问。其中,马志伟就市民关注的行政执法人员是否依法行政、行政部门不作为或者乱作为、行政复议、行政收费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马志伟介绍,当前菏泽处于快速发展时期,菏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作为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致力于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维护老百姓的权益不受侵害,保障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下一步将进一步做好菏泽市政府法制工作,推进合作依法行政进程作出贡献。

    对于菏泽市民最为关注的行政部门执法人员不作为或者是乱作为行为,马志伟说,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都可以进行判决撤销和部分撤销其行政行为。菏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法“红头文件”的举报和处理,同时负责对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违法行政行为的举报和查处。针对投诉违法行政执法行为的查处,菏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投诉受理电话:

    5310635。

    对菏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可以查处哪些违法的行政执法人员的问题,马志伟表示,可以查处市政府所属的各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接受法律法规规章委托组织等单位和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也可以依法查处下级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包括各县区政府、乡镇政府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

    此外,马志伟表示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不主动出示执法证,或者没经审验以及过期无效的行政执法证件;罚缴不分离、收缴不分离;不使用财政票据;不该当场收缴的进行收缴;该适用一般和特别行政处罚程序的,都可以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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