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5日讯 (记者 王璐)市民董先生打算贷款买房,到民政局办理未婚证明时,却发现刚在派出所开出的户籍证明上,婚姻状况一栏写着“已婚”。明明单身却被写成已婚,这不但让市民董先生感到疑惑,更让他买房遇阻。
据市民董先生介绍,他在市区看好了一套住房,打算购买时,被告知需要准备一些证明材料。由于他的户口是集体户,手上没有户口簿,并且没有身份证,所以必须到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
10月24日,董先生到金雀山派出所开具了户籍证明后,接着到民政局开单身证明。“当我把户籍证明递给工作人员后,他们很疑惑地问我:“‘已婚’了,怎么还办单身证明?”董先生仔细看了一下户籍证明发现,婚姻状况一栏写着“已婚”。
“我明明是单身,咋就变成了已婚?”董先生很是疑惑,“如果是已婚的话,我买房就得带着妻子签字,我去哪里找这个老婆?这房怎么买?”
下午,记者咨询了金雀山派出所户籍科的民警,民警告诉记者,更改婚姻状况都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派出所不会随意更改。董先生对“已婚”提出质疑后,他们将其婚姻状况更改为“未说明婚姻状况”,至于董先生到底是否结婚,建议他到民政局查询。
随后,记者联系了兰山区民政局,工作人员称,董先生可以带着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查询档案,以确定婚姻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