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小区共用大门引纠纷
垃圾月余运不出,虽已解决但居民仍担忧
  • 2011年10月27日 作者:
  • 【PDF版】

    玉竹园小区居民只能通过小区之间的门通行。本报记者 晋森 摄

    本报济宁10月26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朱珊珊) 济宁市城区玉竹园小区和国光新苑小区共用一个大门出入,近期,两小区物业公司因道路维修费用产生纠纷,导致玉竹园小区的垃圾一个多月不能往外运输,居民朱女士向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反映了该问题,并得到了解决。但居民却比较担心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6日上午,记者在国光新苑小区看到,从小区大门进入后往南步行200多米就到了玉竹园小区,两个小区之间隔着一道50余米长的墙,墙上有道门将两个小区连在一起。因为没有自己的大门,玉竹园小区3栋楼100余户居民,只好使用国光新苑小区的大门进出。

    “因为物业没有协商好,已经堵过好几次门了,上次堵门人和车可以照常进出,垃圾却不让往外运。”住在玉竹园小区B栋楼的唐先生说,该小区在2008年交房,当时就和国光新苑小区共同使用一个大门进出,但是今年出现了几次堵门的情况,上次是从9月初开始的,由于只有这一条路,小区的生活垃圾积攒了一个多月。

    “10月20号左右,双方物业协商好了,垃圾才都运了出去。”唐先生告诉记者,也曾想过在小区东面再开一个大门,但因为涉及到别人的门面房,后来不了了之。采访中,玉竹园小区的不少居民反映,现在使用别人的大门,如果双方物业再出现纠纷,到头来只会连累居民。

    记者随后与玉竹园小区开发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当时在建小区时和国光新苑小区的开发商签订了协议,玉竹园小区的居民永久使用国光新苑小区的道路出入大门,而国光新苑小区物业公司近期要求他们缴纳道路维修费,他们觉得难以接受。

    国光新苑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2009年接管小区,和开发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并没有规定要为玉竹园小区的居民提供出入道路,后来该房产公司已经注销。今年4月份,他们向玉竹园小区的开发公司提出收取道路维修费却迟迟没有回应,物业公司无奈在9月6日禁止玉竹园小区的垃圾外运。到了10月20日,玉竹园小区开发商将道路维修费缴纳,当时垃圾已经可以外运了。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回音壁
O12345热线点击
两小区共用大门引纠纷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