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6日讯(记者 董传同) “小区不能想取什么名就取什么名。”26日下午3点,德州城市地名规划论证会召开,十多个部门和专家就德州地名问题纷纷发表见解。与会者的共识是,职能部门一定要提前介入地名命名工作。
会议对《德州市地名总体规划方案2010-2020年(草案)》进行了讨论。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科科长范峰说,德州城区不断扩大,正在和县市区衔接,可以考虑从“大德州”的视角考虑命名问题。他举例说,开发区的道路已经和陵县链接起来,东方红路在市区叫东方红路,在开发区叫东方红东路,在陵县叫东方红路东延段,这样使用起来很不方便。
规划局的工作人员说,命名应该与城市规划密切配合,现在有的路出现了一路多名的情况。建设部门的工作人员认为,开发区的次干道也要加快命名,而且地名确定后还要加强宣传。公安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因为地名的问题,身份证有些地址和实际地址对不起来,平时邮寄东西,写上地址邮递员也找不到实际地点。
德州市运河文化研究会会长刘金忠认为,德州现在不少道路的名字有很重的文革色彩。有些地名因为没有相关部门提前介入,取的名字很不科学,而一旦约定俗成下来,就很难改变。像“二百亩”这样,因小区有二百亩的面积的地名应该少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