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6日讯 (记者 周广聪)26日,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公示,包括临沂在内的35个城市(区)创卫工作通过了综合评审。这意味着,通过为期2周的公示后,临沂便可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国家卫生城市”是城市卫生工作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城市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志。从2004年开始,临沂正式吹响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号角。经过不懈努力,2009年12月27日,临沂通过了省爱卫会专家组的初审,并被推荐到全国爱卫办,去年7月份,又顺利通过了全国爱卫办的暗访检查。今年7月,临沂创卫工作通过了全国爱卫办的技术评估。8月底,省爱卫办有关专家对临沂创卫评估整改工作进行了复核验收。
10月19日至21日,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对2009-2011年度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工作进行了综合评审。评审组认为,35个城市(区)通过多年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活动,加强和创新了社会管理,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强化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国家卫生城市(区)标准的要求。
10月26日,全国爱卫办决定对临沂等35个城市(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工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周。此次山东共有德州、临沂两个城市进入公示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