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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非法集资四对策
  • 2011年10月2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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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摒弃暴富心理和贪念,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非法集资所承诺的回报往往大大高于正常投资渠道的回报,千万不要被其高额回报引诱和蒙蔽。

    拒绝传销,抵制高额回报诱惑,防止上当受骗。不要参与各种形式的传销活动,所有传销活动都是非法的,投资者不要参与此类活动。

    拒绝所谓“投资咨询”、“产权经纪”等不具备证券经营资格的中介机构的推销。没有经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中介机构,通过网络、电话、信函、推介会、说明会等方式推销股票、基金、期货等证券类产品的,都是违法的,都是骗局,市民群众不要上当受骗。投资者参与此类非法证券活动,不受法律保护。

    被骗后要有理性,配合有关部门的执法活动。市民群众尤其是中老年人,在遇到变相传销高额回报等非法集资诈骗行为时,要及时向政府部门咨询、举报或提供线索。一旦发觉上当受骗,要立即向警方报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查处工作。不要为了追加投资回报被犯罪分子所怂恿和愚弄,继而帮诈骗公司说情,干扰公安机关正常执法活动。要向周围的朋友们做好宣传,揭露这些公司的诈骗伎俩,以免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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