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先生:我现在在外地,可能供暖开始之后才能回去,逾期缴纳取暖费可以吗?如果不想供暖,最晚到什么时候报停?
威海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取暖费的缴纳时间截止到11月20日,逾期交纳的,按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报停手续须在11月1日之前,逾期则视为今冬正常供热。10月25日起,威海市各供热公司开始对供热管网进行上水。11月3日进入冷循环状态,5日开始低温循环,11月10日至20日,将根据天气情况随时启动供暖。
市民张女士:我家住在文化名居,是计量供暖,去年,家人用暖时间比较短,省下不少暖气费,今年是不是可以少交钱?
威海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分户计量供暖用户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收费,供暖前,用户按面积计费额一次性预交取暖费,供暖期结束后,供热公司将按热计量收费标准,对居民用户预交的取暖费实行多退少不补。今年缴纳取暖费时,供热企业将为节能的用户办理相应的退费手续。
本报已开通“问暖热线”,市民如有供暖问题,可拨打18663116881,如果您在供暖方面遇到了闹心事,可以随时拨打热线电话反映情况,我们将把情况集中反馈给供热单位及主管部门,为您答疑解难。 本报记者 许君丽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