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7日讯(通讯员 刘春芳 胡永绪 记者 赵壁) 喝了3瓶啤酒后驾车送朋友,不料与出租车相撞,一男子站在路上直打盹。经测,该男子属于醉酒驾驶,27日,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城阳警方刑事立案。
25日晚10点45分,城阳交警大队城阳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和阳路与中城路路口处发生两辆轿车相撞事故。两名交警随后急忙赶往出事地点,发现驾驶鲁BBS1XX号轿车的男子身上散发出浓烈的酒精味,经酒精呼吸测试,酒精含量为180.1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民警随即按照规定将该男子带到城阳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备检,然后将其带到城阳派出所对其约束至酒醒。
据了解,该男子姓陈,今年39岁,家住李沧区。当天晚上6点左右,陈某和三位朋友一起在民航路的一个饭店吃饭,陈某喝了3瓶啤酒,一直喝到晚上10点30分左右,陈某驾车由流亭民航处拉着三位朋友送他们回家,有的朋友住城区,另一位朋友住惜福镇,途经中城路由南向北行驶到和阳路口时,对行一辆出租车向左转弯,“砰”的一声两车相撞。民警来到现场后,看见两名司机站在路上等待,不一会陈某酒劲发作,站在路上直打盹,民警急忙将陈某带到城阳人民医院抽血,然后将陈某带到了城阳派出所约束酒醒。
27日,血样检测结果显示,陈某酒精含量为122mg/100ml,城阳中队对该男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