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7日讯(记者 刘腾腾 通讯员 刘人斐 谢坤) 27日上午11点,青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组织民警对五四广场周边沿海20余个摊位开展了一次集中整治管制刀具行动,现场收缴各类管制刀具56把。
上午11点,青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与市南公安分局五四广场派出所的民警来到五四广场银海格曼码头,对20余个沿海摊位进行突击检查。在其中一家摊位前,民警查获了17把管制刀具,记者注意到,这家摊位上摆满了各种贝壳、项链、挂饰和打火机等小物品。50多岁的摊主耿女士称,这批刀具是上周批发的,也是她第一次批发,直到今天都没卖出去一把,“当初以为是水果刀,哪知道是管制刀具,知道了肯定就不买了。”耿女士告诉记者,这批管制刀具的进价为五六元,售价约为15元。耿女士说,平时会有年轻人来摊位上问询,但是并没有人肯出钱买。随后,民警又在另外两家摊位上查获了39把管制刀具,并当场予以没收。
青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李铁鹰告诉记者,管制刀具不允许售卖,对随身携带管制刀具的市民,将处以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若携带管制刀具乘坐交通工具,一旦查获,将处以治安拘留5天以上10天以下的处罚。李警官称,市民如果发现销售管制刀具的摊位,可拨打110举报,公安机关将会进行核查。
在清查现场,围观市民纷纷上前询问如何鉴定管制刀具,对此,民警称,按规定,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的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