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7日讯(通讯员 刘春芳 胡永绪 记者 赵壁) 男子王某为防止被电子眼抓拍受罚,挪用他人两套车牌,把别人的车牌挂在自己车后。26日,王某被城阳交警查获,记满12分,罚款2000元。
26日上午11点,城阳交警大队夏庄中队民警在王沙路巡逻时,看见前方行驶一辆车后牌为鲁BQ8092的白色轿车,民警加速超越时看到该车前牌号为鲁B65J33,与车后号牌不一致,民警喊停该车检查,在该车后备箱内找到一套车牌号为鲁BQ8824,当即依法暂扣该车。经上网查询,原车号牌就是前牌悬挂的鲁B65J33,其他两套号牌都是别人的。
据了解,该车司机王某家住平度市,在即墨市一汽车修理厂,挪用别人两套号牌,将自己车后牌卸下来,换上别人号牌,以达到逃避处罚的目的。经查询,鲁BQ8092登记车主为福建省莆田县翁某,鲁BQ8824登记车主为城阳区夏庄社区栾某。最终,王某被城阳交警处以2000元罚款,记满12分的处罚。
据统计,从10月20日至27日为全省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期间,城阳交警共查获涉牌涉证违法行为321起,行政拘留无证驾车者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