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10月27日讯(通讯员 张雷 李德宏 记者 徐萌) 27日,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刑侦大队民警押解持刀抢劫的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至此,发生在山亭区的“10.23”和“4.20”两起抢劫案件告破,犯罪嫌疑人单某某、赵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10月23日下午3点,枣庄市山亭区水泉镇村民李某在银行提取了现金10万元,随后驾驶面包车回家。在中途,李某发现自己被可疑车辆尾随,于是驾车加速向家中驶去。下午5点左右,两名青年男子尾随李某进入其家院子内,持刀将其砍伤,抢走他随身携带的10万元现金以及数码相机、小灵通和数张银行卡。
案件发生后,枣庄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山亭公安分局抽调刑侦大队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经过侦查,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人数、驾驶车辆以及活动地点。10月26日14时,专案组民警兵分两路,分别在滕州市木石镇、滕州市干杂货批发市场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过讯问后得知,犯罪嫌疑人单某某、赵某某二人都因赌博输钱,欠款数额巨大,于是合谋实施抢劫作案。同时,犯罪嫌疑人单某某还交代2011年4月20日,驾车窜至山亭区尾随银行取款人抢走现金人民币13万元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