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0月27日讯(记者邵艺谋)25日记者获悉,泰安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制度,逐步平衡行业间工资差距。2011年,泰安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年工资增长了3211元,较去年增长了13%,涉及企业在岗职工3479人。
泰安市国资委考核分配与财务监督科科长宁中原介绍,2011年在岗职工平均年工资增长3211元,较2010年增长了13%。目前泰安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上企业共有81户,剔除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城镇集体企业、在事业单位发放工资企业、新成立或非正常经营企业、委托管理企业以及规模小、人员很少未纳入预算编制的企业,共有30户企业编报了工资总额预算。这些企业依据当年财务预算,持续盈利且较上年增长的,预算利润总额每增长1%,按预算利润增长率的0.3%—0.5%安排工资总额增长。当年预算减少亏损但未实现盈利的,工资总额不增长或适度增长,单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高于市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下线。
据介绍,根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制度,2011年泰安市国资委共批复工资总额预算12032万元,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预算10653万元,涉及平均职工3479人;内退及其他职工工资总额预算403万元,涉及平均职工615人;临聘人员工资总额预算847万元,涉及平均人员58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