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艳 通讯员 王清光 王娟
25日凌晨,一辆载有25吨丙烯的罐车,行驶到洪凝街道小古家沟十字路口时,因拐弯车速过快、操作不当,发生侧翻,罐车内丙烯泄漏。五莲县公安局调集5台起重机,多警种奋战12个多小时,成功排除险情。
10月25日凌晨4时03分,五莲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一运输大型罐车在洪凝街道小古家沟十字路口侧翻,罐体掉入5米多深的桥下,罐体内的丙烯已经开始泄漏。
接警后,洪凝派出所和交警五莲大队事故科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并通知五莲公安消防大队赶赴现场抢险、救援。
接到汇报后,五莲县副县长薛向民、五莲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仲武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调度事故处理和受伤人员救治工作。
经初步调查,10月25日凌晨,一车牌号为豫J5XXX挂的大型罐车自日照市岚山区运输丙烯到淄博途中,行至洪凝街道小古家沟十字路口时,因拐弯过快、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发生侧翻。
罐车脱离牵引车后因惯性滑行十余米,连续撞倒路边公路指示牌,撞坏桥梁护栏后,翻入公路对面桥下。
罐车内装载了25吨丙烯,罐体因倒地滑行损坏严重,丙烯已经发生泄漏。丙烯常温下为无色、稍带甜味的气体,属于易燃、易爆品,是一种低毒类气体,情况十分紧急。
先期赶赴现场的县局洪凝派出所、巡警大队、交警五莲大队民警和消防大队消防官兵迅速兵分多路,一路联系120急救车,将因撞击受伤的两名司机送往县医院治疗,一路组织进行现场勘查、事故认定处置,一路分赴通往该处的主要路口进行交通疏导,防止交通堵塞和造成二次事故。
随后赶到的消防官兵调集多部消防车,利用高压水枪对罐体进行降温,对已散发的气体进行稀释。
交警大队从县城各地调集来四台起重机、铲车等设备,经过一个上午的操作起吊,均因罐体太重,且罐体内气体易燃、易爆,救援工作困难重重。
洪凝街道办事处及洪凝派出所紧急协调华润风能发电公司施工现场征用更大吨位起重机,联合其他起重机,在消防官兵高压水枪冷却降温的辅助下,奋战至下午16时,成功将罐体吊至路面,并安全发往目的地。
至此,五莲县公安局各警种合成作战,连续奋战12余小时,先后投入警力60余人,终于成功排除险情,避免了次生灾害事故的发生。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丙烯是合成塑料、橡胶、纤维、合成甘油等高聚物的原料,是单纯窒息剂及轻度麻醉剂,对人体健康有危害,属于易燃品。
丙烯浓度为40%以上时,仅需6秒钟,人就会呕吐,并丧失意识。长期接触可引起头昏、乏力、全身不适、思维不集中。个别人胃肠道功能发生紊乱。
丙烯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