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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操作有效监督让补助费真正“营养”孩子
  • 2011年10月2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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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军荣

    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每年拨款160多亿元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此外,中央还将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提高1元,达到小学生每天4元、初中生每天5元。(10月27日 《新京报》)

    营养初助餐费每生每天3元,虽然不多,但对于特困地区的学生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每个孩子都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少年强则中国强。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值得期待的。然而,按以往的经验来看,笔者担心的是,这笔营养补助餐费是否能真正“营养”到学生身上。

    补助资金,严禁直接发放给学生和家长,严防虚报冒领。全面公开学校食堂和学生营养经费账目及配餐标准,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这是国务院常务会议所强调的。如果真正能够做到,当然是最好的。

    但现实问题是,学校如何全面公开食堂和学生营养经费账目及配餐标准?在哪里公开?又通过什么途径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更重要的是,这笔资金的流向,公众又如何得知?

    从中央拨款到学生获取“营养”,路程漫长,雁过拔毛的事,我们见过太多。如果从中央拨款的路径公众无法清晰,那就很难保证学生能得到“营养”。

    10月13日,贵州遵义东风小学被爆出学校食堂采购的蔬菜腐烂变质,众多家长堵住校门讨说法。一所在当地很有名气的小学,尚且如此,又如何保证偏远农村小学能有有效的监督。即便有监督者在场,在物价飞涨、情况多变的当下,校长和食堂经营者完全可以以种种理由应对学生和家长的“挑战”。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个暖心工程。但是如何保证这份来自政府的暖意在被传递过程中持续保暖,或者不断“增温”,而不是跑冒滴漏,这就需要拥有强有力的监督,需要阳光操作,也是政府、学校必须面临的课题。这些问题解决了,好事就能办得好上加好,“营养改善计划”才能成为真正的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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