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允山
业主是董事会,物业是总经理,业主委员会是监事会,这就来问题了,就如同我们的政治、经济体制一样,总经理大权在握,董事会的话全当耳旁风,监事会空有其名难以行使监督职责,最后是谁说了算?还不是总经理。业主委员会的这种自发的分散性的民间自治组织,没有任何权利空间,难以与物业公司抗衡,业主们不但说了不算,更何况还有一些本身就做事不正当、
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三方面各怀心腹事,各打各自的小算盘,如何同心协力搞好小区治理?滴水见大海,细想一下,小区的这种社会现象,是不是反映了社会大背景的某些方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