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文/本报记者 尉伟 片/本报记者 张中
10月28日,历下公安经侦大队、刑警大队便衣中队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破获一起销售假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三名。原来,这三个外省人知道咱山东人爱喝酒,就直奔济南扎根,办起了专卖假酒的商贸公司。
听说山东人爱喝酒
“别看这家公司的酒水业务遍及省内。”历下公安经侦大队一中队的李兆春队长说,其实只有三个人,刘华、陈明及其妻子。
陈明,今年32岁,湖北人。2003年,他在外地打工时,与刘华结识并相熟起来。2010年3月,在陕西打拼的陈明接到了刘华的电话,邀请他一起共谋大事。
“当时,刘华正在作销售假酒的勾当,生意还不错。”李兆春说,刘华直接告诉陈明,卖假酒这活儿不错、挺赚钱的,想拉他一起干。
考虑到山东人爱喝酒,白酒、红酒销量大,刘华就出资在济南注册了一家专营酒水的商贸公司,并选定办公地址,陈明及其妻子则来济帮忙打理。
为逃税注册俩公司
2011年7月底,刘华突然将济南的这家商贸公司注销,并注册了一家新的公司,办公地点、人员不变,经营范围仍然是酒水。
“这是刘华为了少缴税而想的办法。”李兆春说,陈明夫妇只负责在山东的销售,公司财务却掌握在刘华手里,“每次给陈明运酒的数量、定价都是由刘华决定。”
“2011年7月底,刘华发现原公司销售额超过了80万。”李兆春说,按相关规定,商贸公司年销售额超80万,要缴纳17%的增值税;低于80万则只需缴纳3%的普通营业税,“于是,他就想了这么个办法”。
网上销售物流发货
这家商贸公司就位于二环东路附近一商务大厦内,可无论大厦一楼的牌子,还是公司办公室大门上没有任何标注,甚至邻居们也不知道这是家专营酒水的公司。
可在网上,陈明的公司却以“能提供各种价格优惠的中档白酒”而“出名”。
“他们的模式就是网上销售、物流发货。”李兆春揭秘:陈明销售的假酒都是刘华从外地通过物流运至济南。陈明在网上大做广告,通过QQ、电话等方式谈价格,然后再通过物流发至客户那里,“因为网络销售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为尽快提高公司在网上的知名度,陈明也是下了血本,“从2010年3月至今,我们了解到,他们光用在网络上的广告费就达两三万元”。
民警假扮客商购茅台
“我们是一个多月前,接到举报然后展开调查的。”历下公安刑警大队便衣中队的周广歆告诉记者。一开始,他们发现陈明的这家商贸公司很正规,可很快他们就发现了疑点。
办案民警通过网络先与陈明取得了联系,随后以送礼为由专门去他的商贸公司花费8000元购买了六瓶茅台。经茅台酒厂家专业人员的鉴定,这是地地道道的假酒。
10月28日上午,历下公安刑警大队便衣中队、经侦大队的民警联手,端掉了这一售假黑窝点及其仓库,当场查获各类假名酒一百多箱,共计1185瓶、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
经查,刘华以及陈明夫妇在济销售各类假酒125万元,获利80万元,双方对半分成、各得40万。
目前,三人已被警方刑拘,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