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晓闻
为拯救苏州的一名白血病患者,捐献造血干细胞刚半年,她又捐献了淋巴细胞,文登电业总公司女职工吕明玉成为两次捐献干细胞的“山东第一人”。与对方素不相识,自己却敢冒“第一的风险”。胶东女子的豪爽和善良在吕明玉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本报10月30日A03版曾报道)。
“有人等我救命,我怎能不去!”简单的一句话,笔者看到了背后斩钉截铁的决心,还有无私无畏的爱心。难以想象,这只是一个献血会晕倒、每次采血从不敢看针头的柔弱女子。我们完全能理解吕明玉家人的想法———“刚献完,我们不能伤害自己的身体去帮助别人!”而吕明玉朴实的回答也令人感动———“捐了骨髓也不会有什么改变,就是为了心里踏实。”
笔者想起了前不久,那个因为医院的血细胞分离机中途坏掉,而拒绝继续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昆明女孩。据调查,在我国,骨髓初配成功后,志愿者的反悔率达20%。我们暂且不去评判中途拒捐者的对错,单从这个数据来看,骨髓捐献应该是一件勇气可嘉的义举。难得的是,在捐献骨髓仅仅不到半年之后,又毅然决定捐献淋巴细胞,仅仅因为一个陌生人在网络上的呼救,其公益之心和奉献之勇表现得淋漓尽致。
捐献骨髓和细胞,应该是一种理性而明确的决心,加上切实的行动。因为骨髓捐献负起的是生命之重。如果有一天,我们也有这样的捐献机会,笔者希望每一个人都像吕明玉般果断而勇敢,用我们的爱心和勇气,为他人延续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