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30日讯(记者 侯文强) 为援助困难毕业生就业,烟台市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招聘困难家庭毕业生的企业,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每人每年500元的岗位开发补贴,最多享受3年。另外,特困生参加招聘会一律免收门票,参加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考减免报名、考试和体检费用。
根据政策规定,这些特困生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以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给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补贴。同时,聘用特困生的企业还可以获得每年每人500元的就业基地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特困生在全市范围内举办的针对毕业生就业的供需见面活动,对所有参加应聘的应届毕业生一律免收门票费。另外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参加机关和事业单位录用考试,减免报名、考试和体检费用;需要在人事部门代理人事档案的,一律免收档案管理费。
据介绍,烟台市还计划把未就业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纳入政府援助困难群体就业政策体系,由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毕业生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性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