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日前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兵役法的决定及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其中,修改后的身份证法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录入指纹信息。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录入指纹信息都要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