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薛女士反映,两年前她与前夫离婚,有一个6岁的儿子,按照当时的离婚协议,儿子归男方抚养,周末和寒暑假可以由薛女士带孩子生活。
“以前都是按照协议,可自从年初我再婚后,前夫总是不让我接孩子。”薛女士说,直到现在,她都无法和孩子联系,连见面都难,她想知道该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就此咨询了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律师表示,首先,薛女士可以找到前夫,心平气和地协商,解决这一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薛女士对儿子有探视权,她可以起诉前夫,要求前夫履行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此外,因双方离婚后,男方未履行离婚协议义务,薛女士还可以起诉前夫,要求变更儿子的抚养权。
记者 崔洪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