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30日(记者 丛书莹)30日,记者从潍坊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获悉,潍坊市启动物价补贴联动机制,对城区低保居民开始进行第三季度的价格补贴发放。据了解,这是潍坊第四次发放价格补贴,城镇低保居民每人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标准为75元,农村低保居民每人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标准为40元。
潍坊市统计局第三季度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第三季度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为7.71%。潍坊适时启动联动机制,向中心城区城乡低保居民发放第三季度价格补贴。
潍坊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科长耿永胜表示,城镇低保居民第三季度每人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标准为75元,农村低保居民第三季度每人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标准为40元,共发放资金287万多元,惠及城乡低保居民52840人。发放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5:5的比例负担。
据了解,2010年12月12日潍坊城区第一次开始临时价格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4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15元,农村五保对象参照城市低保对象标准发放。潍坊市27.4万名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发放临时价格补贴600余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约发放220余万元,农村低保对象约发放300余万元,农村五保对象约发放80余万元。
随着物价的上涨,自发放补贴以来,发放标准也呈上升趋势。第二次的发放标准城镇低保居民每人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60元,农村低保居民每人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30元。第三次城镇低保居民每人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标准为70元,农村低保居民每人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标准为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