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31日讯(通讯员 陆斌 记者 赵壁) 头天晚上不知喝了多少酒,第二天上午驾车上路,被查出醉驾。10月31日上午,胶州交警查获醉驾的货车司机刘某,除了可能面临的拘役处罚外,刘某驾照被吊销5年,丢了饭碗。
10月31日上午9时许,胶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一中队民警在广州路执勤时,发现一辆灰色小型货车违反禁令标志。民警上前拦下该车,进行检查时,一开车门一股浓浓的酒气从驾驶室里扑面而来。该车驾驶人刘某涉嫌酒后驾驶被执勤民警带到中队做进一步检查。经酒精呼气测试与医院抽血血样化验显示,刘某血液里酒精含量达到160.7mg/100ml,是醉酒驾驶标准80mg/100ml的两倍,属严重醉酒驾驶。
民警询问得知,该车驾驶人刘某是临沂人,在淄博开车。10月30日晚刘某从淄博驾车到胶州送货,当晚与朋友一起喝了多少酒,刘某也记不清楚了。直到10月31日早上,刘某在还没清醒的状况下,迷迷糊糊地开着车就想往淄博赶,酒劲让他直犯迷糊,开车东转西转地走错路转进市区被查获。醒酒后,刘某对自己轻视交通法规醉酒驾驶行为感到后悔不已。
刘某因醉酒驾驶已经被胶州市公安部门刑事立案,刘某将面临刑法的严厉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胶州交警对刘某做出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开货车谋生的刘某也因此丢了饭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