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31日讯(记者 于荣花) 28日,本报以《提交申请较晚,怡海苑今冬供暖几无望》为题,对怡海苑小区的供暖问题作了报道。近日,确定供暖后又一难题困扰了该小区居民,2008年交了开口费,开发商现在才确定给供暖,阁楼、车库、储藏室的钱到底谁来付?
“我们的开口费在2008年就交清了,当时车库、储藏室和阁楼是不收暖气费的,开发商未给通暖,现经我们努力给供暖了,又要加上车库、储藏室和阁楼的钱。”一居民向记者说道。近日,该小区居民经多方努力,小区内贴出公告确定能够供暖,但是居民对应不应该收取车库、储藏室、阁楼的费用提出了质疑,据他们反映,这部分费用应由开发商自己来承担。
“不仅如此,院内供热管网的费用也不应该我们住户来均摊。国家有关政策已经规定了,商品房在交付使用之时,各种基础配套设施必须完备,院内供热管网是住宅共用设备,属于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已分摊入住房销售价格。”聚集在小区门口的住户一起向记者反映。10点左右,住户跟开发商付经理经过协商,仍未达成最后的意见。开发商付经理称,要去鑫谊热力公司方进行协商。
“至今还没有给我们一个答复。”小区内一居民向记者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