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0月31日讯(记者 杨淑君 张召旭)城区供热价格调整方案提出“分户计量”执行两部制热价,先按“基本热价”预收费,按用热量结算时“多退少不补”。
根据调整方案,城区新建或既有建筑已完成节能改造、安装了供热计量设施,具备按用热量分户计费条件的热用户,执行两部制热价。
供热价格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组成。基本热价按总热价(面积热价)的50%计算,计费面积为建筑面积,计量热价按计量表装置度数收取。价格调整后,基本热价每建筑面积平方米由10元调整为11.5元;持“低保证”的居民取暖基本热价每建筑面积平方米由5元调整为6.5元;非居民取暖用热价格维持现行基本热价每建筑面积平方米13.5元。
实行两部制热价的,供热费用结算实行“多退少不补”。即在结算热费时,先按建筑面积和现行供热价格计算热费一次性预收,供热结束后,按供热计量收费高于按建筑面积收费的部分,不再向用户收取;低于按建筑面积收费的部分,在供暖季结束后两个月内退还用户。因热计量表损坏,以及质量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的,按建筑面积收费。
延伸调查
不少市民盼“分户计量”
“分户计量”节能又省钱。最近,不少市民拨打本报问暖热线8451234,询问自己小区何时能使用分户计量。
三里铺风景小区居民李先生说,看到湖西花园小区能使用分户计量,148平的房子全天供暖,一个冬天仅用1700元的暖气费,比按建筑面积交费省多了。“听说一些小区正在进行改造,不知道我们小区什么时候也能这样。”“明年才交房的小区,供热是不是分户计量?”市民温先生问,有关部门对于新建建筑的供热方式有没有明确规定。
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目前全市参与供热分户计量试点的居住面积约72万平方米,涉及小区28个,居民5000户。根据10月17日印发的《聊城市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细则》,2007年10月1日以后竣工的新建建筑,未安装供热系统控制装置、计量与温控计量装置或已安装但不达标的建筑,责令原开发建设单位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