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0月31日讯(记者 姚楠) 日前,按照《菏泽市新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资金补助办法》等相关规定,菏泽市拨付550.96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太阳能光热系统和地源热泵系统等新能源建筑应用工程专项补助。
按照相关标准,经专家实地考察、评审论证,菏泽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等6项工程符合太阳能光热系统应用示范项目标准,按4元/平方米的补助标准,菏泽市对6项目(共计38.09万平方米)给予152.36万元的补助;菏泽医学专科新校区等3项工程符合地源热泵系统应用示范项目标准,按20元/平方米的标准,共补助39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