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982110热线消息(记者 赵兴超)因出差错过了集体供暖缴费时间,泰城圣地公寓居民刘先生,面临今冬无法用暖的困境。1日,物业方称缴费通知早已下达,热力部门称集体户头下个人不能单独缴费,只能由物业代办,或改为个人户头。
1日,眼看临近今冬供暖缴费截止日期,泰城圣地公寓居民刘先生,却还未交上供暖费。刘先生说,不是他拒缴,而是因为之前出差,错过物业收费时间。前几天,刘先生单独去热力公司收费大厅,想完成缴费,却被告知其小区为集体户头,不能接受用户单独缴费。“物业说虽然热力公司5日才截止收费,但物业今年冬天的缴费工作早已结束。”刘先生无奈地说,“看来这个冬天用不上暖气了。”
对此,圣地公寓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称,刘先生家中一直在装修,刘先生肯定看到过缴费告示,应该及时到物业缴费。刘先生称,出差回来后,他在电梯间确实见到过通知,但已被人撕毁模糊,没能看清具体时间。记者提出是否可以协调一下时,工作人员要记者前往B座大楼找负责人刘经理。在B座,记者未找到刘经理,随后拨打了他的电话。电话中,刘经理解释,物业提前一个多月就下达了缴费告示,已于十多天前将收缴的费用上交热力公司。单独为刘先生缴费,物业公司做不到。如果用户都拖沓,一旦开了特例,以后也不好办。
热力公司工作人员解释,因为圣地公寓供暖缴费为集体户头,只能由合同签订方物业公司缴费。如果刘先生单独缴费,则属于个人用户行为,需要更改为个人用户合同才能进行。更改合同同样需要物业出面。工作人员建议刘先生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11月5日以后也可以缴费,不影响用户用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