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原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夫妻双方可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等相关手续到房地产交易大厅,申请登记为夫妻共有房产或登记到另一方名下单独所有。
2、对于婚前取得房产证,婚后增加共有人的,夫妻双方可持经公证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或赠与合同、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等相关手续到房地产交易大厅,申请登记为夫妻共有房产。
3、婚前签定商品房购房合同,合同中购房人为一人,婚后要求办理房屋所有权共有登记的,夫妻双方可持结婚证、身份证、经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公积金发票等相关手续,与开发公司共同到房地产交易大厅申请登记为夫妻共有房产。
以上房屋登记均不需要缴纳契税,办理时必须由夫妻双方本人亲自到房管局交易大厅办理。 通讯员 王全美 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