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 王尚磊) 11月1日下午,在城区兴华路和汇金街附近,一名老人骑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被撞伤,老人指认一辆轿车撞的他,坐到轿车内阻拦轿车开走,轿车司机坚称没有撞人,是被冤枉的。
1日下午3时多,在兴华路和汇金街东侧的机动车道上,停着一辆自行车,自行车有明显被撞击的痕迹,自行车前面约5米处停着一辆黑色轿车,一名老人坐在轿车的副驾驶座上,阻拦轿车开走。
这名老人额头和手上受伤,有小片血迹。他告诉记者,当天下午,他骑自行车时,这辆轿车把他撞伤,他不能让轿车开走。
对此,轿车司机表示很冤枉。轿车司机说,他下午经过这里时把车停在路边和一位熟人说话,之后这名老人带着伤就拉开车门坐在副驾驶座上。轿车司机说,他开车时根本没撞到这位老人,是老人冤枉他。
“这明显是赖人,我的车身上根本没有划痕和撞击的痕迹。”轿车司机说,这名老人是骑自行车和别人发生了碰撞受的伤。
事故发生后,新区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现场围观的十多名市民没有一人看到老人是如何受伤的。随后民警把老人和轿车司机带到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附近一位位环卫工人说,老人摔倒时,有很多车辆经过,肯定会有人看到。
在派出所,老人坚称撞他的是这辆黑色轿车,轿车司机表示没有撞人,是被冤枉的。事故发生时,如果有读者看到老人是如何受伤的,可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451234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