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利军 本报记者 李大鹏
男子喝醉后抢劫妙龄女子,嫌对方钱少放弃抢劫,转而想劫色。不料该女子跟他斗智斗勇,男子最后啥也没捞到,还被抓进了派出所。这名男子因涉嫌抢劫罪、强奸罪被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见到漂亮女孩欲劫财又劫色
2010年2月23日晚上10点左右,李冰(化名)因为和女友分手,心情不好。他在路边摊位喝了5瓶啤酒,喝到晚上10点半时,他有些醉了,看到对面一名20岁左右的单身女孩走过来。李冰说,当时看着这个女孩长发披肩,很漂亮,于是产生了强奸她的念头,同时也想抢点钱花。
这个女孩叫卓文(化名),她从李冰身后走过后,李冰就一直跟着她。走了大约十几米远,李冰从身后捂住了她的嘴,把她拖倒在地。李冰掐着卓文的脖子让她把钱掏出来。卓文从上衣左边的口袋里掏了大约30多元钱。李冰看到钱不多就没要。他把卓文拖往路边树林里,开始动手动脚。
女孩将男子骗到网吧后逃脱
李冰交代,当时身后厂房里有狗叫。卓文对他说,这个地方有狗叫不好,自己在附近租了一套房,让李冰跟她到房里。李冰当时喝多了,还弄了一身泥,觉到卓文说的有道理,便起身拉起她向南走,走了十几米远,路东有个网吧,卓文让李冰在网吧门口等,自己进去拿钥匙,卓文进了三楼网吧,再也没出来。
卓文称,当时知道李冰要强暴她,自己又打不过,就骗他说回宿舍,把李冰带到网吧人多的地方。到网吧后她打电话给自己男朋友,跟他说了这件事。过了一会,卓文的男朋友到网吧找到卓文,带着她到某工业园值班室看了监控录像,看完后带着卓文到网吧找李冰,由于卓文的男朋友当时也喝了酒,在网吧里没有找到李冰。
事发三天后男子被抓获
李冰称,在网吧门口等了十几分钟,感觉不对劲,又担心卓文下来找不到自己,就进网吧上网等卓文。过了几分钟,卓文领着三个小伙出来,在网吧门口与两个小伙发生争执,好象是卓文的男朋友误以为他们抢劫她的女朋友。李冰一看不好,跑出网吧,躲到附近路边的冬青丛里睡到天亮。
过了三天,李冰去网吧上网,被卓文认出来报了警,民警将李冰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李冰具有强奸未遂情节,且李冰认罪、悔罪,认罪态度较好,综上建议判处李冰有期徒刑二至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