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王倩 通讯员 李晓斌) 一男子由于车速过快撞上马路中间的护栏,他觉得无所谓就离开现场,殊不知,这也算是交通肇事逃逸。
2日早上7点左右,历下区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经十路武警总队附近,一辆车将中心护栏撞坏后逃逸。民警在现场发现肇事车辆连续撞了近八节护栏,现场除留有肇事车的碎片外,也没其他有价值的线索,且没有目击者。
民警进一步勘查现场发现两张单据,此单据为某收费站的收费单据。因为是在现场周边找到的,所以民警认为很有可能是肇事车发生事故时遗留在事故现场的。民警根据单据提供的信息到相关部门调取了大量资料后,终于找到一车号为鲁A9M××3的面包车车型、颜色与现场遗留物相吻合。经调取信息车辆信息得知车主为市中区王某所属。
民警联系上王某时得知,此车由郭某驾驶。据郭某交代,由于车速过快,行至经十路武警总队附近时,车辆失控连续撞了八节护栏,车辆差点侧翻。郭某认为他并没有与其他车辆相撞,不算是交通事故就离开现场。
由于交通肇事逃逸,郭某面临行政拘留十五天以及罚款的处罚,还要赔偿相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