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徐宁
老徐在一个工地上管后勤,单位里的杂七杂八事都归他管。工地旁边新开了一个小卖部,主人专门登门拜访了老徐,要求接电、接自来水,并希望以后多加关照。老徐说,只要正常缴费就没问题。
和大家一样,老徐也隔三差五地去买点东西。每次买东西,小卖部主人都说不要钱,老徐又非要给,两人推搡半天。
有一天,老徐和朋友去小卖部买烟。老徐要了一条红塔山,问多少钱,小卖部主人说98元。老徐还价说:我在超市里买,一条人家才要95元。小卖部的主人说:那不行,95元我都批不进来。两人又争执了一会儿,还是说不到一块,老徐生气了,一甩手走了。
老徐走后,小卖部的老板娘对丈夫说:“你不是总想送老徐点东西吗,刚才你就95元或者90元给他不就得了。”老板说:“要是送礼,一百二百的也算不了什么,但若是卖,就得在商言商,低于进价卖出去那不是做买卖,那叫倾销。”
老徐的朋友问老徐:“上次人家送你一条玉溪烟,你原封不动的给送回去了,既然大便宜都不占,何苦在乎这五块钱呢?”老徐说:“不假公济私要人家的东西是品质,买东西讨价还价这是咱的权利。”
后来老徐和小卖部主人见了面,互相看着都有些别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