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17地市-论坛-播客 -微博-拍客-泉城资讯-全媒体-晚报电子版-晚报数字报-生活日报-鲁南商报-邮箱-wap网站-专题-图片
 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非婚同居七年之久孩子抚养引发争执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 2011年11月03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11月2日讯(通讯员 封万明 刘君东 记者 王瑞景) 同居生活七年并生育两个子女,但一直没有登记结婚,为了子女的抚养问题女方起诉到法院。10月24日,广饶县法院大王法庭调解了这一案件,原、被告同意各自抚养一个孩子并承担抚养费。

    据了解,原告石某某与被告蔡某某2003年在广东打工时相识,2004年开始同居生活,在2005年、2008年生育两个男孩,可至今二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来,原告石某某生育孩子后回到老家带小孩,被告蔡某某继续在外打工。近年来,原、被告常因家庭琐事吵嘴,甚至打架,双方感情越来越差。从去年起,被告不再寄钱回家,原告只能靠自己做工的收入维持自己和小孩生活。基于此,石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每月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1500元。

    案件受理后,法官及时向原、被告双方释明了有关同居关系的法律规定,以及双方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特别批评了被告不寄钱回家抚养小孩的错误做法。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原告石某某与被告蔡某某同意分别抚养一个小孩,抚养费各自承担;在被告外出打工期间,其抚养的小孩跟随原告生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严查奶粉市场
非婚同居七年之久孩子抚养引发争执
一个放风一个盗窃
除虫防冻
集中整治
帮朋友买货欠钱无凭据被判自付
吸毒成瘾毁了家如今自首要戒毒
肇事逃逸近一年女儿牵出藏身处
保费按时交,重病了却不给报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