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1月2日讯(记者 李凤仪) 近日,菏泽市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夏季防汛除涝工程建设会战先进县区的通报》的通报,经过相关规定和综合考评,巨野县人民政府获得第一名,菏泽市政府给予20万元奖励。
据悉,在2011年度全市夏季防汛除涝工程建设会战期间,各县区累计投入资金14853.04万元,共清淤疏浚田间沟渠、中小河道3161.49公里,埋设涵管41.831公里,完成土方3088.17万方。
根据《菏泽市防汛除涝工程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规定,经综合考评,巨野县人民政府获得第一名成绩,东明县和成武县人民政府并列第二名,分别给予7.5万元奖励;郓城县、曹县人民政府并列第三名,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