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莘县11月2日讯(记者谢晓丽 通讯员 李芳)即日起至12月10日,莘县将向全县征集民俗文物。征集结束后,对征集物品分类整理,并设民俗文物展厅。
征集范围包括档案、生产用具类、商业类、生活用品类、艺术类、娱乐类等。征集的物品包括木犁、牛车等实物;酿酒、打铁、弹棉花等作坊内各类用具的实物和照片;
货币、银票钱范等实物和照片;各种店铺的幌子、招牌和各种商铺陈列用具;借贷、租佃文书、典当文书、契约等实物和照片;服饰、生活用具、居住类物品的实物和照片;轿子、独轮车、老式自行车等实物;刺绣、石刻、编织、剪纸、年画、风筝、面塑、根雕等民间造型艺术的作品及使用工具;反映莘县及周边地区有关历史档案的文字书籍、文献、广告、圣旨、诏书等实物和照片等。
主要征集群众家里年代久远的文物,提倡和鼓励无偿捐赠、捐献民俗文物。对提供民俗文物的单位和个人,将造册登记,并授予荣誉证书,文物展出时标注提供者的个人姓名。文物的所有权不变,所有人可以随时收回。征集活动结束后,将对所征集物品进行分类整理,并专设民俗文物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