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 李璇)11月1日,阳谷的丛女士反映,她5月26日与阳谷电信一位侯经理签订号码百事通业务,做了一页宣传广告,可她交钱五个多月了,对方承诺6月30日发放的2万份广告至今未见到。
丛女士说,她在阳谷开了一家个体培训学校,因原地点房租涨价,今年刚换了一个地方。阳谷电信一位侯经理找到她,介绍号码百事通业务,承诺可发放2万份广告到其他门市楼和单位帮她做宣传,并赠送一年宽带费。
丛女士5月26日与侯经理签单,交了1200元,在对方16开的广告册中做了一页广告,对方表示会在6月30日出广告。可到承诺时间,丛女士没见到广告,她给侯经理打电话,对方表示“不干了”,让她有事可咨询电信。她联系到电信客服后,阳谷电信一位王经理回复她说,广告位未招满,时间推迟到7月5日。
“我主要在学生暑假和寒假招生,时间性很强。开始说的6月底正好是孩子放暑假时间,7月5号就已经晚了,到现在我也没见到广告,再做也晚了。”丛女士说,侯经理电话从7月份就打不通,王经理也一直给不了满意说法,她多次向电信客服反映,协商此事,但一直未得到合理解决。
丛女士说,她的学校已经办了五六年,每次假期都能招到一两百名学生,可今年换了地方,原地址无法贴通知,一些老学生找不到地方。她本寄希望于号码百事通的广告宣传,没想到出来这事。
中国电信聊城分公司工作人员王女士说,丛女士的广告的确未发放,电信业务人员在与客户介绍业务时,都会告知该类广告会在5周至15周内刊发。而丛女士不知道该规定,不排除当时业务人员未告知客户,并擅自口头承诺出广告日期。丛女士收费单据上的1200元包括960元宽带费和240元的一期“号百”费,但没有标明出广告的日期。按单据收取的宽带费是两年,只要在两年内给客户出一期广告就是合理的。
2日下午,丛女士表示,她的确提出一万多元的赔偿要求,电信回复她,提出面访、退款及一些宽带使用优惠,她不能接受。目前,此事仍在进一步协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