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采暖季都有不少居民对家中的温度不满意,而由物业或供热公司检测的室温,居民大多不买账,居民自己测量,供热公司也很难认可。目前,包括北京、济南等城市均实行了“第三方测温”,由居民委托专门机构进行测温,济宁尚未出台关于第三方测温的相关制度。
“去年冬天我总感觉家里的温度不高。”东门社区的居民王女士称,去年自己专门买了一个温度计,白天家中温度能达到18度,但早晚时温度便会降到15度以下。由于不满意供暖的质量,她多次要求供热公司工作人员到其家中测量室温,“但工作人员基本是中午下班时间来,那个时段的温度便能够达标。”王女士要求工作人员晚上测温,却一直没有收到答复。
“很多时候我们去之前,居民先打开窗户透气,我们到的时候家里的温度便降低了很多。”城区一家供热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居民对公司的“测温枪”不信任,而他们也对居民家中的温度计不信任,这样一来,双方很难在室温到底多少度上达不成一致。
(本报记者 刘守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