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7日讯 “这两天想起来去报停,结果被告知已经过时间,只能交全款了。”最近,市民强先生有些郁闷:房子今年不住人,但因为错过了报停期,只能交全部采暖费了。
7日,市民强先生给本报“问暖热线”打来电话。强先生说,他在腊山北路景绣苑小区的房子今冬不住人,想办理报停手续,却被告知截止时间已过,无法办理,只能按照正常用热交采暖费。
“这套房子套内面积接近120平方米,交采暖费的话要3000多块钱。”强先生说,其实去年他也办理了报停手续,但是今年一忙把这事给忘了。到了前两天听说8日就要试供暖了,赶紧去办理,结果却很令人遗憾。
为此,记者联系了济南市供热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相关文件,为了提早确定供热方式、保证正常用户的供热效果,报停要在9月30日前办理,而企业根据各自的运行方案,必要时可以将此日期适当延长。记者随后又咨询了济南热电、济南热力、匡山热力中心等供热企业,得知这些热企的报停截止日期均为9月30日。相关人士提醒说,有报停需要的用户,要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