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托资产突破4万亿元人民币的背景下,信托公司如何更好地服务于全国金融业大局,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我有以下几点看法,与大家一道探讨。
一、立足供需双方,追求完整产品线,信托公司已经找准了自己的定位
近年来,伴随着社会财富的增长,财富拥有者投资意识日渐觉醒。为财富投向找到恰当的出口,使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相匹配,是金融业界共同的责任。信托,作为最具挑战性、创新性、最具生命力的金融平台和金融工具,最有理由、最有资格担负起这一使命。几年来,国内信托公司根据《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迅速找准了自己的定位,审时度势创新业务类型,满足投资者理财方案个性化的需求,积极推动金融资本在全社会的高效配置。
国内各信托公司设计了很多具有开创意义的信托产品,经过努力,已经形成了信托公司自己的特色鲜明的产品线。概括起来,主要有七条产品线。产业投资信托在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证券投资信托为中国证券市场注入了新鲜血液,促使估值水平趋向合理,资源配置更加有效;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信托有助于合理利用流通受限股份在受限期间除所有权外的其他权益;私募股权信托意在促进未上市公司股权流动、引导民营资本有序参与受鼓励的社会经济产业;艺术品信托在满足投资者资产保值增值需求的同时,降低了艺术品投资门槛;基础设施建设信托引导大型机构投资者通过信托法律结构参与各类基础设施项目,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事业发展;房地产信托包括保障房建设信托,也是一条重要的产品线,当然这要符合国家的宏观政策。
二、发挥制度优势,信托公司助力解决社会经济问题
针对阳光私募、民间借贷和公益事业等时下社会大众广泛关注的话题,信托业推出了信托化思路和解决方案。
第一,大力发展阳光私募,增强证券市场资金流动的可预期性、平稳性和可控性,提高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受益于产品设计及客户关系管理方面的灵活性,证券信托能够满足高净值富裕人群个性化的理财需求。目前,一批优秀私募基金管理人以不俗的业绩逐渐在市场上树立了自己的形象和自己的品牌。就山东信托而言,公司发行的泽熙、彤源、长金、梦想、智慧、以太、尊岳稳健系列证券投资信托受到了投资者的追捧。2010年3月,公司与第一财经合作推出了“山东信托中国阳光私募基金指数”,为中国阳光私募证券基金市场提供了投资分析的工具和可比较的业绩基准,对我国阳光私募信托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二,合理利用阳光私募证券投资信托的经验,将富余的民间资本通过信托机制“阳光化”,引导民间借贷的市场需求。一是通过创新信托产品为民间资本提供丰厚回报,满足资本逐利的本质需要。二是信托公司具有更为开阔的视野,恪守信托责任,能够有效避免民间资本投资无序导致经济局部过热。三是通过信托财产权隔离功能,第三方独立机构的参与和详尽的信息披露,信托公司能够增强民间资本投资的安全性、规范性和可控性。例如,山东信托推出的国内第一支参与山东省股权柜台交易市场的管理型信托产品“尊岳进取1号”,为民间资本参与产业投资提供了良好平台,用实际的行动,在促进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方向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推出的矿业投资系列,绿色投资系列,船舶航运投资信托基金和恒富系列等,对国有重点支柱骨干企业产业改造升级、绿色低碳经济和民营经济的提供了大量的信贷支持。
第三,积极稳妥地开展公益信托,使其成为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科学研究、文化教育、社会福利和其他公益事业的快速发展。作为信托业者,有责任为社会提供更加合理有效的“公益资金接口”,增加社会成员的社会责任感,最终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山东信托目前的思路是:发挥专业理财机构在资金运用方面的优势,以资金保管、信息披露等方面为切入点,设计合理的信托架构,与各类慈善组织开展广发持久深入的战略合作,争取尽快产生实效。此外,公司也在探讨与高校奖学金、社会组织专项奖励基金等具有保值增值需求的捐助行为合作的具体措施。
三、依托创新机制和高端理财,打造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
充满想象力的创新和个性化的高端理财是中国信托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信托产品涵盖领域从传统的工商企业、房地产业、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到新型的金融化商品,红酒、钻石和艺术品,产品创新速度和质量快速提高,在资产份额化、证券化方面,在鼓励实业创新和提高资产流动性的道路上,有了长足发展。包括山东信托在内的信托同仁多年来坚持平衡风险和报酬的“产品线”理念,针对投资者的不同风险偏好,结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生命阶段,审时度势地设计出各种适配的产品,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市场资金的个性化需求。
得益于行业监管的远见和坚决信念,信托公司在经历了迷茫和阵痛后,终于化茧成蝶,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针对高端客户个性化、专业化的财富管理。根据有关数据,2010年中国个人可投资资产规模达到62万亿。其中,高净值人群数量达50万人,超高净值人群超过2万人,可投资资产5千万以上人士超过7万人。相比较于银行业和证券业,信托业宽广的经营领域和灵活的创新机制,能够给高端理财客户最好的资产配置服务和最佳的个性化产品设计。
四、对信托公司发展面临的制度制约和发展环境的看法
第一,信托财产的登记制度缺乏实施细则,很难实现与《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有效对接。实务操作中,信托财产的登记效力不及物权法不动产和特殊动产买卖登记的效力,信托财产登记也不能共享相关部门的登记系统信息,信托财产登记手续繁琐且法律效力有限。
第二,信托受益权转让的规定过于严格。信托产品流转关乎信托产品的结构设计和销售,符合监管部门加强信托公司自主管理能力建设的要求,法律法规不宜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禁止具有合理经济需求、不影响信托计划本身经济效力的流转。
第三,对信托公司的业务限制过多。譬如,信托公司证券开户的限制,信托投资企业上市的限制,信托公司上市的限制,等等,不利于满足不同性质主体的投融资需求,容易造成社会资源过度集中引起的配置低效,也不利于信托公司自身的规范发展。
第四,社会各界应更加注重引导信托公司面向社会提供金融服务,促使信托加速融入社会。社会各界应该更多地鼓励信托不断加强业务创新能力建设,面向高端客户提供增值服务,切实服务好实体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事业的进步,充分发挥信托面向社会的金融服务功能。彻底改变围绕股东、围绕个别区域或领域开展业务的做法。行业排名方面,对集合信托、创新型信托、面向多个委托人的大众服务信托产品等还缺乏重视和引导,不利于媒体和受众正确理解把握信托。
第五,社会各界应给与信托公司更多的宽容。对信托公司取得的成绩,应实事求是地给予肯定,对信托公司正常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应体现更多的宽容与理解,给予一定的容忍度,这对于处在发展初期的信托业尤其重要。当前,转型后的信托,无论是固有资产质量还是信托资产质量,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信托已经展现出旺盛的生命力,信托业大有发展希望。当然,这离不开在座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社会各界方方面面的支持。
“我们要象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惜信托行业的声誉”。完善公司治理、抓好风险控制,提升行业的公信力,通过全行业的自律规范发展推动监管的立法建设,支持信托业的健康发展,为中国金融业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