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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评选”评价指标出台
更加科学完备,并采用国际标准
  • 2011年11月0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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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1月7日讯(记者 马绍栋) 由省工商联和齐鲁晚报共同举办的山东省民营企业“三项评选”涉及的“山东民企百强”、“公益之星”、“最具潜力”三项指标体系及计算方法已经出台。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工商联副主席梁向前告诉记者,在上一届评选的经验基础上,对2011年度民企三项评选指标体系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对于新增的“公益之星”评选,其指标体系更是参考了国内和国际上评价企业社会责任和从事公益事业的评价标准。“像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我们直接采用了国际先进的SA8000标准认证。”

    “民企100强”榜单仍然主要面向全省大型骨干民营企业,评价体系明确:该榜单申报企业年销售收入必须在10亿元以上,这比去年的3亿元门槛大大提高;年利税总额(税后净利润+缴税)在3000万元以上。评价方法指标主要包括销售收入(45%)、缴税总额(25%)、税后净利润(15%)、净资产(15%)。

    “民企公益之星”榜单对企业入围条件是所有在参与光彩事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做出过贡献的民营企业。所取指标体系为企业2008-2010年的统计数据,主要是企业国家社会责任指标、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指标、企业生态责任指标等加分项。如修建专门公益性展览馆、博物馆可加2分;设立专项公益基金最高加3分;在国家、国际重大灾害面前表现突出最高加5分。

    “最具发展潜力民营企业”主要面向全省具有发展潜力、管理先进、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中小民营企业,入围企业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下,或利税总额在4000万元以下。以朝阳新兴产业、具有地方民族特色产业、节能减排和低碳产业为主,评价指标包括净资产回报率、销售增长率,以及高新技术、发明专利、科技奖等附加分。如企业获得名牌、著名商标最高加5分;属于文化遗产、老字号最高加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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