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7日讯(通讯员 栾云海 记者 刘腾腾) 一汽车租赁公司业务员利用职务之便盗取客户个人信息,在一家有网购交易漏洞的网店上大肆消费,先后五次使用信用卡诈骗,涉案价值近4万元,7日,犯罪嫌疑人代某被城阳警方提请逮捕。
在城阳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工作的代某在一次浏览网页时,发现某网站在线商店上使用信用卡购物的限制条件很简单,只需要输入三项信息即可顺利网购产品。而汽车租赁公司要求客户使用银行卡或信用卡结算,负责登记公司客户业务的代某恰恰可以接触到客户的信用卡信息,于是他找客户下手,以各种理由骗取客户信用卡信息,并办理不需要登记的手机号,编造送货地址,进行诈骗。
今年6月底到9月底,城阳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先后接到5名信用卡使用者的报案,称信用卡内的现金莫名蒸发,先后收到银行催还欠款通知。民警侦查后发现,信用卡在当事人手中完好,没有被复制或被匿名办理,都是被冒用后疯狂网购。
民警初查发现报案的5位持卡人近几个月都在青岛某汽车租赁公司消费过,而5人的信用卡都是在同一家网站上的网络商店进行交易,但网购物品的收货人并非同一人。
民警对这家汽车租赁公司调查后,将负责登记公司客户信息并于9月底离职的员工代某锁定为嫌疑人。随后,民警自称快递公司的快递员给代某拨打了电话,并约他出来见面,10月18日下午,代某在换了多个地点后与民警约在青峰路见面,最终,民警将代某抓获。
代某到案后,对多次使用他人信用卡实施网络购物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代某购物的网店已在城阳警方的提醒下修改了网购登记信息条件。7日,犯罪嫌疑人代某已被城阳警方提请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