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志超 晓云 本报记者 钟建军
一手机商店老板抓住了一个小偷,双方竟然打算“私了”,老板开口便要3000元。小偷让母亲来送钱,双方因钱没谈拢都打电话报了警。警察经过调查后,将小偷放了,反而将老板拘留了5天,原因是该老板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老板抓到小偷 双方要“私了”
小老板骆青华(化名)年纪轻轻就事业有成,他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多家手机店。
10月21日晚上,店员小宋打电话告诉骆青华,手机店里进来一个小偷已被抓住,店里部分手机被损坏,问骆青华怎么处理?
骆青华立即来到手机店里,看见店里手机洒落一地。一个年轻小伙浑身颤抖蹲在地上。骆青华问小伙叫什么名?为什么偷手机?小伙说他名叫国强,刚被公司开除,没钱回家,见店中有手机,临时起意进来盗窃,没想到店中有人。
骆青华很生气上去踹了小偷两脚,并拿出电话要报警。这时,小偷苦苦哀求骆青华不要报警,并称愿意赔偿店中损失。骆青华心想报了警小偷最多被拘留几天,店中的损失无人来赔偿。骆青华说私了可以,但要拿3000元作为赔偿。小偷马上打电话给其母
亲,让母亲拿钱过来救他。
因价钱没谈拢 双方都报警了
母亲接到电话后很着急,答应尽快拿钱过去,并立即从老家乘车赶往烟台开发区。等待的这段时间,骆青华就和店员小宋一起在店中看着小偷不让他离开,并威胁要是敢跑就揍他。
第二天上午10点多,小偷的母亲风尘仆仆赶来,但只带了1000多元。骆青华称,没3000元就不放人,要不然就报警。
小偷的母亲无奈之下选择报警,称其儿子被人绑架。骆青华见状也拨打110,说抓住一个小偷。
警察赶到现场。骆青华一直辩解,想私了主要是他可怜小偷,且是小偷自己提出要私了,他根本没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但当民警问骆青华为什么不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却一直不让小偷离开时,他却无言以对。
老板被行政拘留5天
小偷被放了,反而老板受到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原来,国强(17周岁)因盗窃被行政拘留10日,但因未满18周岁,且是初犯,行政拘留不执行。而骆青华和小宋均因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被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
民警告诉记者,骆青华无视法律,为己私利,在完全可以选择报警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时候选择私了,伙同小宋故意限制盗窃行为人人身自由10小时。而骆青华提出的赔偿要求也并不合理,虽然小偷在盗窃中将柜台、手机等物品损毁,但是其出于过失,损毁财物价值应当由鉴定部门鉴定后才可认定,不是要求赔偿多少就是多少,如果其要求赔偿的数额与实际造成的损失差距过大,其行为有可能构成另一种违法行为:敲诈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