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嵇磊
为了过上“好日子”,某美容院的女财务伙同其他人上演了一场“抢劫案”,骗取49万元。10月29日,民警在菏泽将两名嫌犯抓获。至此,6名嫌疑人全部归案。
待遇差导演“抢劫案”
王敏在东营某生意红火的美容院担任财务总经理。她负责每个月将公司的利润汇到济南总部。
王敏的丈夫王强一直闲在家里。小两口和负责给美容院装修的李旭私交不错。聊天中,李旭和王敏感觉公司利润很大,但自己的工资待遇太低。
“我们可以先把公司的钱取出来,等王敏去银行向总部汇款时,再找人把钱‘抢’了,制造一起抢劫案。”2007年7月份,李旭提出“假抢劫案”的想法,得到了王强夫妇的响应。
经商讨,李旭找到了自己的弟弟李辉当“劫犯”。2007年8月17日,决定实施“抢劫”,地点选在淄博路某银行。为了让“抢劫”顺利,公司的司机冯晃也加入了抢劫的行列。
银行门口发生“抢劫案”
2007年8月中旬,几人开始为“抢劫案”做准备。他们在银行对面的某旅馆内租了一个房间,冯晃开车拉着王敏到多个银行分多次取出三十万元现金,由李旭妻子杨燕看管。
8月17日上午,冯晃开车与王敏来到淄博路某银行,准备向总部汇款。当王敏拿着钱包走出车门后,冯晃离开。随后,李辉跑过来,一棍子打到王敏的头部,抢走了钱包。李辉逃跑时还不忘朝王敏身上踢几脚。
据民警介绍,17日上午,王敏还取出十几万元现金放到了冯晃的车上,等案件发生后,冯晃开车将钱送到了李旭手中。
被抢人消失,疑点重重
民警在侦查中发现,王敏每次向济南总部汇款时都是从网上上走账,而近一个月,王敏却是用现金汇款。
王敏住院后第五天就不见了踪影。而李辉最后踢王敏的一脚也让民警也产生了疑惑,“一般抢劫时在对方失去抵抗力后,劫犯都会迅速逃离现场。”
经过侦查,王敏、王强、冯晃、李辉等人相继落网,几人共骗取钱财49万元。
配货单笔迹露了马脚
2011年10月24日,民警来到菏泽。民警得知,李旭夫妇曾在东营经营过鞋店,怀疑两人可能继续经营鞋店。民警调取了单县47家鞋店、52家包店的信息后发现,目前杨燕在单县经营着一家鞋店。
经过多次蹲守,民警发现了蛛丝马迹。29日,民警来到鞋店,在杨燕卖出的废品和鞋盒中,民警找到了鞋店的配货单,发现上面“李某某”的签字正是李旭的笔迹。
10月29日上午10时40分,在鞋店附近出现的一名男子经警方辨认确定为李旭,民警随即将两人抓获,并带回了东营。李旭与杨燕的落网是东营公安分局自“清网行动”以来的又一战果,为该行动增添了浓重的一笔。
经审讯,在王敏住院民警对其调查时,王敏和王强分得近10万元钱后两人便回了菏泽。冯晃则分得2万元钱回到了老家济南。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