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11月7日讯(记者 冯琳) 因为自己家里住一楼就拒交梯道公共照明费,这样的“好邻居”被家住环翠区某小区的崔先生遇到了。7日,崔先生告诉记者,他所住楼的一楼住户以自己家用不着楼梯灯为由,拒绝交付20元的梯道公共照明费。最终,该楼顶层一住户同意交“双份儿”照明费,这场矛盾才平息。
“一户只交20元的梯道公共照明费,而且估计这些电量能用近两年。其他住户都表示没问题,可是一楼一户人家说,他们一开楼宇门就进家门了,根本不需要梯道灯”,崔先生说,这户人家拒绝交费,给大家带来了很大麻烦。不少住户去他们家劝他交钱,还有些住户无奈地说算了,大家凑份子帮他交他那一份钱。最终,顶楼的一家住户说既然他们用梯道灯用得多,他们多交一份。“可是,我们心里觉得这样很不公平,对顶楼那户人家不公平,对这户拒绝交钱的人家也太便宜他们了”,崔先生说,建议楼房住户都能多考虑一下邻里间的感情,不要为一点蝇头小利就为大家制造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