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11月7日讯(记者 李淼) 近日市民张女士在新昌批发市场给她三岁的儿子买了一条秋裤,穿过几次后发现秋裤的裤腿竟然一条长一条短。于是她来到购买秋裤的地方要求退换,但是商家却以洗过为由不予退换。
张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天气渐冷,前些日子她就到新昌批发市场给她三岁的儿子买了条秋裤,当时买的时候也没仔细检查就拿回家了,但是在给孩子穿过几次后,张女士突然发现这条秋裤竟然一条裤腿长一条裤腿短,而且很明显。越想越郁闷的张女士就拿着裤子来到购买的某批发行要求退换,但是商家以内衣裤已经穿过并且洗过为由拒绝了张女士的要求,开始时答应赔偿一双袜子,后来又给了张女士两元钱让其去剪裤腿。
7日下午4点左右,记者跟随张女士再次来到了这一批发行,店主告诉记者,由于是内衣裤,而且张女士已经穿过并且洗涤过,因此并不能给予退换。“这种事情我遇到过两次了,就是到消协我也不怕的,因为这是有规定的。”该店主表示。
随后记者又和张女士来到了位于新昌批发市场二楼的工商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事情他们也只能调解,由于张女士购买的秋裤已经穿过并且经过洗涤,因此此事也不好调解,建议张女士与店主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