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1月7日讯(记者 赵兴超)7日,记者从泰安市工商局商标事务所了解到,距第一批自然人注册的商标到期还有一个月的时间,需要进行续展业务的自然人要尽快办理。
泰安市工商局商标事务所工作人员介绍,2001年商标法修订时,允许自然人注册商标,当时出现了一大批自然人注册的商标。按照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后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宽展期内注册,需缴纳500元延展费。目前,距续展期还有不到一个月时间,加上宽展期,截止明年6月前,注册有自然人商标的市民,可前往泰安市工商局商标事务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