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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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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荣耀 据报道,近日省城玉函小区新南区有六栋楼无楼号牌,给外来人员带来不少麻烦,部分居民只好自制楼号牌。 看上去并不麻烦的一件事,怎么就能拖上十几年呢?当地派出所把这定性为“历史遗留问题”,似乎不无道理,因为这些楼于1998年7月建成,而派出所是2003年才迁过来的。可是再一想,这五年间,只是因为派出所没过来,玉函小区就成了“三不管”吗?这在行政逻辑上恐怕说不通。 从2003年至今,相关居民申请过,问题怎么还是得不到解决?分析相关人员的说法,可知原因有二,一是楼牌号都是派出所往上报,然后由上级制作下发,因而需要等待上级下发“统计缺失楼牌号单元楼的单据”,这就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了。二是楼号牌制作、安装需要钱,而“玉函小区没有产权单位,费用要由居民自己交纳。” 相关部门尤其是上下级之间的程序,普通市民闹不清,不过照常理推测,索取几张表格总不至于正式行文吧?甚至说为了提高效率,去时带上楼牌号缺失数据,就在上级那里“现场办公”,不可以吗?这事近乎“马上就办”。一个楼号牌几十元,一栋楼装俩,摊到每户也就一只雪糕钱。当然楼号牌所费无几,由政府统一埋单也合情合理。 地名和街道名的确需要全市统筹,而楼号牌是小区“内部事务”,不忌讳与其他小区“重号”。社会管理创新不妨从楼牌号“破冰”,要点在于,审批手续要简化,只要一个不漏地按序排列,再统一规定尺码和颜色就可以了。因此,审批权完全可以下放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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